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202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期满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5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石阡县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择优聘用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择优聘用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党委组织实施。
二、原则及程序
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综合考核、确定对象、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聘用岗位
原则上聘用至其原服务乡镇的事业单位岗位。
四、对象及申请
2022年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招募,服务于石阡县基层单位期满考核合格,并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三支一扶”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25年11月14日前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择优聘用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shiqian.gov.cn)。
六、体检
体检对象为提交申请的拟择优聘用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择优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择优聘用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拟择优聘用人员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聘用乡镇具体负责本乡镇的考察工作,并形成完整的考察资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聘用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备案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在原服务乡镇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三支一扶”2年服务期),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工作纪律
本次聘用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察的工作人员与聘用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聘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考察贯穿整个聘用工作始终,在聘用任何环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本次聘用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待遇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考核聘用有关政策信息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 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7623061(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6)7623200(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石阡县2024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择优聘用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511/t20251110_8892977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