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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企事业单位招聘136人公告

嫩江市人民政府 2025-09-12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36人,其中,事业单位128人,企业8人。具体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事业单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企业单位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事业单位采用“网上报名+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企业采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直接对接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即2007年10月15日(含)至1994年10月16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毕业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10月15日(含)前取得,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嫩江市行政区划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内)。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校园推介、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enjiang.gov.cn)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网站)和嫩江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校园推介

“黑龙江人才周”期间,深入3所高校进行推介,现场不受理报名。

校园推介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1.哈尔滨(黑龙江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地点:黑龙江大学A区体育馆1楼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2.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就业中心3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68号

3.兰州(兰州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1日(星期六,工作日)上午9:00-12:00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职慧空间1楼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25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2日17:00登录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hljrcz2025(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或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10月23日17:00前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考生应于10月28日及时关注网站,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或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于10月29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笔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3.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11月8日9:00—11月15日9: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拨打考务电话咨询。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地点设在黑河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为准。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综合应用能力》×70%)×2/3.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医疗卫生类考试科目按照岗位划分,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针灸、中西医结合、中医学等岗位考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医疗卫生类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或《中医基础知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嫩江市。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相关通知将在网站发布,考生须及时关注。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在该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数量的2倍以内进行。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1.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招聘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体检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依据考试、考察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嫩江市人才引进办法》规定享受人才政策的人员,给予相应政策待遇。

六、有关事项与要求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关注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写信息与要求不一致、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嫩江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嫩江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务电话:0456-7567113.

技术咨询电话:4006366989.

附件:1.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

3.报名二维码

4.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嫩江市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原标题:2025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嫩江市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enjiang.gov.cn/njs/c100373/202509/c11_3388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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