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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公告(35人)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25-08-07

根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5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其中基层事业单位招聘22人(基层社区招聘8人,基层派出所招聘12人,基层水管站招聘2人),企业招聘1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未就业的泾川户籍或泾川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人员放宽至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道德品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泾川户籍或泾川生源;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

(四)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基层派出所人员还应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泾川县人社局2楼东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等其他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需提交的材料:《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在泾川县门户网站自行下载)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核:由人社局联合用人单位按照招聘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招聘程序

)基层派出所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参照《公安基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共4个项目,分别是纵跳摸高、立定跳远,男子引体向上、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任意两项达标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要求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者自理。

5.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或者自行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人员,与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自谋职业。

(二)基层社区、基层水管站招聘程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者自理。

4.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在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不符合条件或者自行放弃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自谋职业。

(三)企业招聘程序

各用人单位和符合项目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双向对接的方式,做好项目人员招聘工作,于8月15日前将加盖印章的《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拟聘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拟选聘毕业生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统一报县人社局326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组织双方签订合同。

六、相关待遇及政策

从9月份开始,省级财政部门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按不低于泾川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2.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的项目人员,按临聘人员管理,不占事业编制。项目期间,招聘的毕业生可以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

3.项目招聘人员可享受泾川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4.本项目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用合同,项目人员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5.招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项

1.泾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招聘考试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3—5927505

咨询电话:

泾川县人社局          0933—3321591

泾川县公安局          0933—5957032

泾川县水务局          0933—3321876

泾川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0933—3329889

附件:

1.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表(事业单位)

2.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表(企业)

3.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报名登记表

4.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拟聘人员花名册  

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6日

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岗位表(事业单位).xls 预览

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表 (企业).xls 预览

2025年泾川县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报名登记表.doc 预览

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拟聘人员花名册.xls 预览

原标题:泾川县2025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chuan.gov.cn/xwzx/tzgg/art/2025/art_30e8b77032984055b936215d8a9815b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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