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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政策介绍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21-05-1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 社厅发〔2020 ] 57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1号)精神,现就202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 募35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一、招募条件

(一) 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8年、2019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 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 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 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注]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二、待遇及相关政策

(1)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扶贫、 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可根据需要兼职乡镇团委副书记、基 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妇女儿童之家辅导员等。并按照国家、省和服务地区的有关规定,享受工 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

(2)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 计划职位。

(3)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 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4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 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 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 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其中,创办农民 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 相应的政策支持。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 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 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6)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 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7)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 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 服务。

(8)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 就业的,其基层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首次评聘专业 技术职务时,可享受县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优惠政策。

(9) “三支一扶”人员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被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 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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