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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三支一扶考试内容:法律和管理知识点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21-03-10

【知识点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1.我国修宪机关: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修改。

2.我国宪法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3.修改宪法提案权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或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4.修改宪法通过: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多数。

5.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 1982 年宪法(现行宪法)。

【试题演练】

(单选)根据《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

A.国务院 B.五分之一的全国人大代表

C.六分之一全国人大代表 D.全国人大主席团

【答案】B。解析:《宪法》第 64 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B。

【知识点 2】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4.行政强制执行只能法律设定,包括:直接行政强制执行(强制划拨、强制拍卖、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等)和间接行政强制执行(代履行、执行罚)。

5.到期不缴罚款,每日加罚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试题演练】

(单选)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冻结存款、汇款 D.行政拘留

【答案】D。解析: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故本题答案选 D。

【知识点 3】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

一般由政府或社会团体提供。

公共产品可以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两类。

1.纯公共产品是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如国防、环保等。

2.准公共产品,是指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属性的产品。如:地铁,收费公路等。

【试题演练】

(单选)下列物品不属于公共物品的是:

A.国防服务 B.中国东海海域的灯塔

C.管道煤气和天然气 D.耐用消费品

【答案】D。解析: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会成员共同享用的物品,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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