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6号)精神,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对我市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数量
2021年,我市计划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盘锦地区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9年、2020年毕业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在基层岗位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证书。
(四)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二、支持政策和待遇
除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间,主要从事乡镇、村的农技、卫生、水利、乡村振兴、农村文化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享受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