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将《“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及户口本扫描件发送至各区(县)专用邮箱进行资格审查。各区(县)负责资格审查,并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送《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初选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区(县)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
报考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5日内向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7天。
(八)出征上岗
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举行新招募大学生出征仪式,统一组织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