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考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已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笔试成绩较高者、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
综合成绩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进行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市、雄安新区自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招募资格。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志愿者名单,统一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根据招募空缺岗位情况适时开展递补工作。递补工作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
(九)培训及上岗
拟招募志愿者须参加由各市、雄安新区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拟招募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上岗服务。
四、有关待遇
(一)“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专科生志愿者3000元、本科生志愿者3200元、研究生志愿者3400元(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参加服务,生活补贴按照研究生志愿者对待)。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志愿者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按有关规定为志愿者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各项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志愿者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时间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自愿提出,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三支一扶”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服务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并可向服务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签订时间起算。
(六)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暂未就业的,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政府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
(七)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者,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期满当年的河北省公务员定向考录和河北省选调生选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