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并随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落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政策。
五、纪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政策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四)本《招募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考生密切注意“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或219.151.4.99)和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募信息。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原标题:2020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t.guizhou.gov.cn/zwgk/xxgkml/gggs/202008/t20200803_621425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