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福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及聘用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特为大家提前整理了福建三支一扶考试公告信息,请大家及时查看。另外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还提供了三支一扶考试时间、三支一扶报名入口官网、三支一扶考试试题、三支一扶政策待遇等内容,祝大家备战顺利!
原标题: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闽毕支〔2020〕18号
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
我省2018年招募派遣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即将服务期满,2019年招募派遣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即将满一年。为准确评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表扬激励先进典型,促进期满人员有序就业,现就做好考核等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年度和期满考核
(一)考核原则、方法和对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年度考核对象为2019年派遣且当前在岗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对象为2018年派遣且当前在岗的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日期按出征派遣之日起2年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按规定程序解除协议的,不列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业务技术提高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廉”主要考核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本年度本地区省级“三支一扶”在岗人员的30%。
(三)考核程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区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其中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团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共同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考核内容要求,对服务期间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并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期满)考核登记表》。调整服务单位的毕业生在现服务单位考核,其中在原服务单位工作情况由原服务单位予以鉴定。
2.民主评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单位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时,既要全面体现考核内容要求,又要重点反映工作完成情况。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毕业生在团委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要进行专门考核。
3.组织考核。服务单位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毕业生个人总结、日常考察(年度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初步建议。对年度、期满考核拟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选,应在服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确定等次。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表现和服务单位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按照优秀等次比例,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综合考虑被考核人服务情况、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考核意见,严格按照本地区优秀等次比例,确定考核等次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设区市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考核原则、内容、程序和优秀等次比例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做好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期满考核工作。
(四)考核结果使用
1.制发期满服务证书。期满考核合格的,统一制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并委托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发放给毕业生本人。
2.表扬激励先进典型。全省推荐1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由省“三支一扶”办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面向年度、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人员(含市级计划考核等次优秀人员,未同步开展市级年度、期满考核的设区市按照分配名额先行推荐),重点推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冲锋在前、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