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安排,现就首批录取和岗位调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量化测评、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首批拟录取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有相关情况反映,可于9月3日16:00前联系有关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二、对空缺的边境县(市、区)、脱贫攻坚重点县(市)服务岗位及其他地区的支医岗位(详见附件2),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从本市(地)报名成功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调剂;对无符合条件人员申请调剂的岗位,经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可放宽专业限制从申请调剂人员中择优调剂,但支教岗位须符合师范类毕业生或具有教师资格证、支医岗位须符合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的基本条件。
调剂程序:申请调剂人员可于9月3日16:00前向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提出书面调剂申请;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对申请调剂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调剂人选;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将拟调剂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公布。
三、各市(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 尔 滨:、
齐齐哈尔:、
牡 丹 江:、
佳 木 斯:、
大 庆:、
鸡 西:、
双 鸭 山:、
七 台 河:、
鹤 岗:、
伊 春:、
黑 河:、
绥 化:、
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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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27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首批拟录取人员名单和拟调剂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hlj.gov.cn/hljhrss/zt2/view.jsp?id=5073383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