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依据招募职位及招募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相关区(市)县在前述指定的网站上公示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合格者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招募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确定人选
各区(市)县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各区(市)县主考部门,可在报考本区域同一项目的其他岗位且总成绩60分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按照自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配。
原标题:关于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公开招募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09723/2020-07/03/content_e1141b410acd4cedbe28fb30c5c6e75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