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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犯罪构成
1、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2、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犯罪客 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3、犯罪主体已满 14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已满 75 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①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必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②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犯罪过失①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②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6、提示: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七、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1、为了保护国家、公共、他人或本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 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罪名,应当根据犯罪构成要件确定相关罪名。
3、特殊正当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4、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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