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2020天津三支一扶考试公告,以供考生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择业就业,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96号)规定,2020年天津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水利服务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现就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届、2020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截至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下同);
2.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本科及以上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天津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受援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具体地区请参照《天津市2020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政策问答》。
注:生源地是指考取大学本科前的户籍所在地。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3.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1年7月9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具备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
6.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程序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会同招募单位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
(一)报名和审核
7月9日(星期四)8: 00至7月12日(星期日)18: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要在报名时注明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各区“三支一扶”办应当在24小时内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考生一次只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22日(星期三)8:00至7月26日(星期日)14:30,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7月26日(星期日)14:00-16:30(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下同),考试当天,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