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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20-11-30

5.岗位调剂(8月19日至8月20日)。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参与1次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审核过程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同。此类人员中未通过调剂审核或不参与调剂报名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6.打印准考证(9月1日上午9:00至9月5日上午9: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 9月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公布笔试成绩(9月14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9月14日至9月15日向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3.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9月21日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针对我省怒江州、迪庆州、深度贫困县和支医岗位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视为无效岗位。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10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州(市)人社部门网站通知)

1.资格复审。各州(市)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办法由各州(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各州(市)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各州(市)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怒江州、迪庆州和深度贫困县,在体检及后续招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且本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岗位条件,在参加本县(市、区)岗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一次。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公示(10月20日)

1.确定拟招募人员。各州(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并于10月16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2.公示。经审核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举报的,正常办理招募手续;有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不予招募;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招募手续。举报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查证并按规定处理。

(五)招募上岗

1.下发招募录取通知(10月27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招募录取通知。

2.签订协议(10月30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与服务单位或服务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3.上岗(11月1日)。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根据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三、待遇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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