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20西藏山南市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专员等人员570人公告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9-10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山南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山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八个一批”工作措施,坚守“六稳”“六保”底线要求,不断拓宽山南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山南市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招聘山南籍高校毕业生。以2020年山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2017年及以后一直未就业的山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可纳入招聘范围(须出具户籍地证明的一直未就业情况说明)。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管理

(一)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共招聘高校毕业生570名,其中,村(居)科技专干160名、村(居)医务人员76名、农业农村工作专员156名、乡村幼教人员178名。

(二)岗位管理

实行聘任制度,聘用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县(区)统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三)岗位职责

1.村(居)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归属市科学技术局管理。

2.村(居)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归属市卫生健康委管理。

3.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归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

4.乡村幼教人员。主要从事乡村学前保教工作,以任课教师为主,服从幼儿园整体工作安排,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归属市教育局管理。

(四)待遇

与乡村振兴专干基本保持一致:

1.薪酬待遇:按照乡村振兴专干标准执行,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1)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

(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障。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按行业部门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或边境地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2)在边境地区村(居)工作满1年的,与当地边民享受同等边民补助。

(五)解聘

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和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山南籍(高考时户籍为山南)全日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和揭批“十四世”达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