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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平凉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0-07-01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8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六、审核录取

(一)资格初审

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分解公布的选拔指标,按报考岗位考试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指标末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可采取加试或由各县(市、区)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一并列入拟选拔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增加录取人员的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县级财政承担,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初审。因家庭户籍变更报考新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下载填写《甘肃省2020年选拔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资格审核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县(市、区)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进入拟选拔名单的人员与选拔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不能按要求提交以上证件资料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县(市、区)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联系市内三甲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可在指标限额内按照成绩排名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超出指标限额的不再递补。

(三)复审和公示

市人社局对县(市、区)上报的拟选拔人员毕业证、户口本、体检结果等资料逐一复审,对通过复审的人员,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县(市、区)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人社厅统一发文录取。

进入资格初审后若放弃审核、体检、录取资格的,应按照诚信报考的原则,提前主动向县(市、区)人社局提交书面放弃说明。对在选拔招募过程中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后,出现空缺指标的,不再进行递补。

初审、体检及复审的具体安排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于资格初审开始5日前在网上公告并向考生告知。

七、培训上岗

(一)岗前培训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甘肃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帮助新招募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提高基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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