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20年共计招募41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岗位
岳阳楼区2人(支农1人、支医1人);
云溪区3人(扶贫1人、水利1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人);
君山区3人(支农2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人);
南湖新区2人(支教1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人);
经开区2人(支教2人);
临湘市3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3人);
华容县5人(支农1人、扶贫1人、水利1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2人);
湘阴县2人(扶贫1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1人);
汨罗市5人(扶贫2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3人);
屈原管理区2人(支农1人、支医1人);
平江县8人(扶贫4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4人);
岳阳县4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4人)。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
5、具有岳阳市户籍(或参加高考时户籍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
6、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招募岗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户籍所在县(市)区为准),且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7、具备招募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支教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但须在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安置事业单位);
(2)报考支医岗位须专业为“医学大类”,并要求在“三支一扶”服务期内(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国家规定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不予安置事业单位;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党纪处分尚未到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