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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庆阳市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公告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05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3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企业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的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市、县区所属企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的岗位;

3.能为毕业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与招聘毕业生依法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毕业生签订劳务合同,并按灵活就业人员为毕业生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申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企业申报资料

(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情况详细介绍,其中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

(四)《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

(五)2016年—2018年利润表或损益表;

(六)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

三、申报程序

(一)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申请扶持指标;

(二)在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以及入驻长庆桥工业园、驿马工业园、西川工业园、庆阳市电子商务创业园的企业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申请扶持指标;

(三)在西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意愿向市城乡就业服务局或西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扶持指标(只可向一个部门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四)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向各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扶持指标。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公共服务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务必于2019年7月9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市就业局就业科(市政府3号统办楼1410室)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申请我市扶持指标。

联 系 人:杨 谦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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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

2019年7月4日

原标题: 甘肃省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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