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238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威市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武人社发〔2019〕28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资格条件
招聘企业须是我县所属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企业规模较大,能为毕业生提供与其专业技能匹配、技术含量较高、适宜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岗位的企业,重点支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毕业生有就业意愿的科技型、创新型和新兴经济领域、新业态的小微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经省级认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可纳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招聘企业资格申请
即日起至2019年7月9日,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可自愿向县人社局申报纳入就业项目招聘补贴范围。申报时须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应注明是否含财政生活补贴)、社保待遇等。我县所属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人社局初审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在我县工商登记的市属企业报县人社局审核,招聘指标可根据招聘需求情况单列。
三、下达招聘指标
省人社厅招聘指标下达后,市人社局根据我县上报的招聘指标申请、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毕业生人数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人数等因素,统筹研究提出招聘指标分解方案并及时下达,县人社局将招聘指标分解至招聘企业。指标分解时应优先保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企业,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满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企业,在指标分解时要给予重点倾斜。对招聘毕业生补贴期满留用率低,甚至拖延发放工资报酬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要减少招聘指标或取消招聘资格。
四、组织双向对接招聘会
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有关信息,县人社局具体举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开展双向对接。在我县工商登记的市属企业双向对接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参加双向对接的毕业生须是尚未就业的天祝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县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有意愿在天祝就业的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原《就业报到证》不需再调整改派)。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招聘的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双向对接招聘会招聘岗位和具体时间、地点可电话咨询县人社局,也可关注《天祝政府网》招聘公告。
五、扶持政策
(一)纳入招聘范围的企业通过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专场招聘会与毕业生双向选择,对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报酬的,省财政给予招聘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对招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二)招聘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未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选择自主择业或创业。
六、安排上岗
双向对接的毕业生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由招聘企业进行岗前培训并在9月份前安排上岗,各企业要按照本细则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并报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建立招聘毕业生日常管理台账(包括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发放生活补贴的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工资报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
七、考核管理
加强对企业招聘毕业生的考核监管,进一步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招聘毕业生考核实行每日考勤、月度汇总、半年或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可根据企业绩效管理实际和县人社局资金补贴的审核要求确定。招聘毕业生与企业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聘企业应及时向县人社局报告。人社局根据不同情形进行认真核实,并对毕业生人事档案信息进行记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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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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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4日
原标题:天祝县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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