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一并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需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到面试候考室报到。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含专业知识),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三)重要注意事项
1.在《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内未到面试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本人必须到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由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抽签候考。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招募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面试时不得着制服及带有编号等明显个人特征的服装,不得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携带至考点个人物品和通讯设备须在报到后立即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全部结束后返还考生本人。
4.进入考点后,考生全部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走动外出、与外界接触。
5.面试开考前由工作人员宣读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的,由管理人员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取消面试资格;扰乱考场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
通过面试的考生必须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采取“考生预先支付、上岗后补助”的办法进行补贴,即考生体检时先行支付体检费,招募上岗服务期满6个月后,按320元/人标准补助给本人。
(一)体检时间、地点:面试结束获得体检资格时一并通知。
(二)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面试结束后发放的《体检通知书》。
体检环节中“递补”的情形,按照《云南省2019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