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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盘锦市三支一扶考试公告(30人)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27

二、政策支持和有关待遇

(一)“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享受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落实养老保险、居民医疗险和商业意外伤害险。

(二)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将一定比例的县(市、区)、乡(镇)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的招考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三、招募程序和进度安排

(一)网上报名。

2019年7月2日9:00—7月5日16:00,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

“三支一扶”计划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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