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0000元。
(二)“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三) 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区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
(八)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