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学历查询结果。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须在初审通过后即时打印);
(3)支教毕业生须提供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级工、预备技师须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报考服务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组织体检,并于8月9日前完成。体检合格后,填写《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3、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审核确定后,于8月9日前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若有不到岗服务造成缺额需补录的,应在9月13日前完成补录工作。
4、公示。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拟招募人员后,即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向社会公示。
(四)培训
按照人社厅发〔2019〕49号通知要求,各地级市对所辖县市区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进行5天岗前脱产培训(具体培训办法及时间由各地另行通知)。
(五)派遣上岗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宁东管委会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三支一扶”服务协议,9月1日正式到岗服务。
五、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及一次性安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