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根据各地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并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给予倾斜,对支医岗位和“两州一县”、兰州新区选拔招募指标单列下达。各市(州)参照省上分解办法负责向县(市、区)分解下达指标,支医岗位指标根据报名人数和本地实际研究分解下达。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有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加分不得超过5分),不加分的可采取对少数民族考生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适当倾斜。有关加分及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6月12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选拔招募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题目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公布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二)考试时间和内容
1.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2日 9:00—11:00
2.考试科目
支医岗位考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总成绩为100分;其他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3.考试内容
“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扶贫、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考场设置
全省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地。每个考场安排30人,支医岗位以及同一服务地县(市、区)的考生应尽量编排在同一个考场。甘南州的藏语言试卷考生单列,不与汉语言试卷考生混编。各市(州)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0日前将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五)雷同试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对其进一步给予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诚信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