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于2018年6月20日8:00- 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网上报名的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如报名人数与招募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拟招募名额直至取消;出现岗位空缺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调整;若不能调整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整。凡需调整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需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书面请示,省“三支一扶”办批复后方可进行调整。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可于2018年7月17日18:00前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2、面试。2018年7月28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本公告由中 公三支一扶整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 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五)考察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8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8月下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 人员按照要求持《2018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水利、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8年8月25日前完成,9月1日全部上岗。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