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三支一扶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点很多,且内容方面也很多,其中政治类常识是常考内容。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为考生们汇总了公共基础知识之政治常识复习资料,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助力考生顺利三支一扶考试。温馨提示:想获取更多三支备考资料,了解更多三支考试资讯,找到更多三支志同好友,获得更多三支课程,请点击下方加群,同时还可领取下载备考手册PDF版:
全国三支群:720106500 | 甘肃三支群:521311702 | 江西三支群:438514714 | 安徽三支群:416137257 |
山东三支群:347636760 | 吉林三支群:330642588 | 内蒙三支群:641410503 | 贵州三支群:374685784 |
国家主席,神圣的字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性质是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职权而言国家主席是象征性、代表性的。那么我们就结合宪法条文学习下国家主席有关考试知识。
一、产生和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也就是5年。
二、重要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