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资金投入保障落实到位。乡村振兴要真刀真枪地干,就离不开真金白银地投。补上乡村建设发展的多年欠账,光靠农村农民自身力量远远不够。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下决心调整城乡要素配置结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抓紧研究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三农”比例的政策文件。推动将跨省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调剂所得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广开投融资渠道,引导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把督导考核落实到位。要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必须用好督导考核这个利器,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开展跟踪评估和专项督查,把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推动县级党委、政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落实到位。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改革开放40年来的很多改革成果都是由农民创造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仍然要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面部署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紧紧围绕“五个振兴”重点任务,积极动员全党全社会形成合力,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围绕促进产业振兴,大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农业精深加工不足、产业链条短、农业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要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主旋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拓展,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要坚持将乡村产业放在乡镇和村,把产生的效益、解决的就业、获得的收入留在农村,真正让农业就地增值、农民就近增收。同时,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粮食产能稳定在1.2万亿斤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