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效益优先,促进农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效益决定收入,效益决定投入,效益决定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要把提升效益放在优先位置,通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功能、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等多种途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7.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动制定出台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文件,推进“机器换人”。深入实施粮棉油糖等9大主要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加快选育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新品种,着力破解玉米、油菜机收,甘蔗机播机收,棉花机采等瓶颈制约,再创建100个率先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支持引导基础较好地区整市整省推进。开展果菜茶、养殖业、农产品初加工、特色优势产品等关键机械化技术试点示范,加强丘陵山区农机装备供给,推动全面机械化。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8.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修订发布农产品初加工目录,制定出台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意见,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科研基地建设,推动科企对接、银企对接。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主食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农产品加工产能向主产区、“三区三园”聚集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创建100个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0个产值超100亿元的国际农产品加工园区,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示范园。引导和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循环高值梯次利用。
9.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支持盘活闲置农房等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等,推动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事业发展。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业嘉年华、休闲农业特色村镇、农事节庆等形式多样的品牌创建和推介活动,办好第二届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
10.大力推进农村创业创新。推动落实金融服务、财政税收、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高标准创建100个农村双创示范园区(基地),开展农垦特色农场创建。鼓励支持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11.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鼓励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形式,扩大经营规模;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开展土地托管、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扩大服务规模,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方式。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
12.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创设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推动龙头企业等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13.切实抓好农业产业扶贫。加强规划指导、技术服务、经验推广,引导贫困地区确立、发展好主导产业。推动各类支农措施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重点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发展青稞、牦牛、藏羊等特色产业;支持南疆地区发展节水农业、设施农业;支持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产业,以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落实定点扶贫帮扶责任,持续打造环京津农业扶贫“百村示范”,统筹推进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扶贫、援疆、援藏及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工作,开展好对口支援。深入实施定点扶贫和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轮训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