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时间表
一、2014年11月份,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印发《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二、2016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明确,将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三、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四、2017年,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选择了10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新一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五、2018年,将继续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试点由现在的129个增加到300个。
六、2020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路线图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把集体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权利,有利于拓宽农民的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的发展成果。”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说。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1.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
2.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
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