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前到区委党校教学楼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报考同类别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