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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年度云南保山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399人公告

保山新闻网 2018-07-04

(四)体检。按照拟录用岗位属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各县(市、区)项目办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内容参照《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执行,体检费控制在200元以内。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将及时进行调换补录。最终被录用的志愿者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报销,因身体原因没有被录用的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选岗结束后,对拟录用的志愿者名单,在"保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和市内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将名单报省项目办和全国项目办审核。

(六)岗前培训。拟录用名单审核通过后,由县(市、区)项目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七)签订服务协议。培训结束后,县(市、区)项目办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八)报到。录用志愿者必须于8月中旬前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九)补录。在8月底前,市项目办根据未报到的人员和流失人员情况,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补录。

六、政策待遇

(一)生活补助

对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同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的社会保险。扣除个人社保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助不少于1500.00元/人/月。志愿者商业保险由团省委统一办理,为350.00元/人/年,从省级财政配套经费中扣除;志愿者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统筹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各县(区)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除享受以上经费保障外,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安排住宿,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二)政策

1.入学就业。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年内可以报考我省"四项目人员"的定岗招录职位。市直岗位服务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享受"四项人员"定向招录等政策。

2.工龄计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3.创业。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志愿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可按政策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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