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7年招募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17〕361号)和《庄浪县2017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2017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服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指标及企业
(一)服务指标
市人社局分解下达我县“支企”服务指标80名。根据企业申报计划,我局拟确定30户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为支企服务企业。为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就业,对5户较大规模的企业分配支企招聘指标时进行搭带分解(搭带的指标用于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即:庄浪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10带5,庄浪县农业产业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行20带5,甘肃天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行1带1、庄浪县宏达淀粉加工有限公司实行1带1、甘肃贡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行1带1。
(二)服务企业
详见《庄浪县2017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庄浪籍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市人社局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服务;
3.符合企业相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城乡低保家庭、精准扶贫户家庭毕业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人社局二楼)。
(三)报名方式
由招聘企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并组织填写《庄浪县2017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服务报名信息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