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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三支一扶考试公告(715人)

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8-04-28

五、面试

实施“三支一扶”的县(市、区)制定面试方案,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照“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审核后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招募人数,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各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若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据考生填写的《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服从调配”记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级范围内进行调整招募。未填写“服从调配”的,可采取加试环节确定排名。

六、体检

“三支一扶”人员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七、招募上岗

体检完成后,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募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对反映有影响招募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招募,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取消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享受的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1.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给予2000元安家费。另外,部分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提供的待遇见《山西省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1)中“福利待遇”一栏。

2.社会保险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中扣缴。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政策

1.公务员定向录用

在考录公务员时,拿出一定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专项吸纳

乡镇单位的全部招聘岗位,县(市、区)事业单位拿出一定比例招聘岗位,省、市事业单位分别拿出不少于12%的招聘岗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支持“三支一扶”人员自主创业

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期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4.扶助“三支一扶”人员自主择业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人员,政府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

5.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继续学习深造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报考研究生时,可享受考试成绩加分的政策。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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