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在岗待遇和期满政策按《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8〕8号)文件执行。在岗待遇主要如下: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自2017年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参加市级“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区(市)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3月19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方式。2018年市级“三支一扶”实行现场报名。符合公布的招募条件、岗位、专业和学历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2份直接到梅列区、三元区和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合适岗位报名。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的须先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并于3月31日前把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寄到所属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达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4.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要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认真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