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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表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需具备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实施纯获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有效,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2.无权代理。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乘人之危”被并入“显失公平”);
3. 因欺诈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损害国家利益);
4. 因胁迫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损害国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