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满政策((源于四川省人社厅文件)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定向考录公务员
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全省全年面向“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录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15%,其中乡镇机关面向“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录计划不低于乡镇机关总计划的30%。
2.推荐报考选调生
服务期满且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符合选拔条件的,可按选调生选拔程序充实到选调生队伍中。
3.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4.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结合服务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通过考核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不再约定试用期。
5.费用减免
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免缴报名费和体检费。
6.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
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免试入学和保留学籍
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8.助学贷款代偿
按照国家和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9.工龄计算
考录(招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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