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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通知(500人)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2017-01-26

招募对象为2017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2月28日前)

1、2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24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25日—3月13日)

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7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15日—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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