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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农村:如何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1-23

(三)规范认定、科学管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性

规范认定管理。原则上由县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制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认定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以职业素养、教育培训情况、知识技能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经营效益等为参考要素,明确认定条件和标准,开展认定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按初、中、高三个等级开展分级认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或限制农民参加认定。对于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鼓励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规范培育管理。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托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专门组织管理机构,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基础平台,做好需求调研、培育对象遴选、培育计划和方案编制、认定管理事务、数据库信息维护和培训标准编制、师资库建设、教材开发、绩效评估等基础工作,连接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对接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提高培育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规范信息管理。完善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基本情况、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信息,并根据年度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信息采集、申报审核、过程监控、在线考核等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制度,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到当地农业部门注册登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动态管理机制。

(四)跟踪服务、定向扶持,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能力

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组织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开展一个生产周期的跟踪指导;推动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等公益性机构将定向服务新型职业农民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跟踪服务长效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市场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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