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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三支一扶面试答题可引用的六大监督手段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8-16

第二;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一种专门的行政监督。是审计机关对于行政机关的专业监督。他所依据的是《审计法》。审计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情况。对象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组织。对于发现违纪违法的情况既可以在自己职权的范围内做出处理和处罚。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意见。审计监督对于政府的财物收支平衡和合理利用有重大的作用。

第三;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中国重要的制度。监察主要由监察部门行使。监督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主要的监督内容是行政机关作为和不作为的合法性,行政主体工作人员是否违纪违法。对于违纪违法既可以自己做出处罚,也可以向监察对象的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对于涉嫌犯罪的还可以提交司法机关。

第四;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是中国宪政体制的重要部门。人大对于行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罢免的权力,能够撤销本级政府的重要决定,能够撤销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工作事项,有权力审查本级政府的工作情况。人大作为人民的代表,其监督方式是最有力度的方式之一。

第五;司法监督。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在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面前,任何机关和人员都要依法办事。所有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作为和不作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机关的决定,或者要求履行某种义务,确认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监督行政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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