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一式三份并盖章,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两份供面试复核使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处或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审查盖章;择业期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或现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在面试当天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2017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说明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因、承诺何时发证等内容。8月份举办的岗前培训班时仍无法提供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面试评分办法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考官评分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按招募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员自愿放弃招募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招募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未进入第一批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仍有机会递补进入面试,请关注广西三支一扶网公布的招募面试补充公告。
(二)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准备好资格审查需提供的各项材料。
(三)如有疑问,请与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或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