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2017年陕西西安事业单位(含原振兴计划)考试招考信息汇总(1774人)
由于陕西省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项目进行整合,统一考试、定向招聘、直接聘用,故2017年陕西振兴计划考试招考纳入到事业单位招考中, 故查看2017年陕西振兴计划考试的招考信息的同学可以查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其中,2017年西安事业单位即原西安振兴计划录用标准已经公布,原文如下: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统一到西安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岗位注明为“基层岗位、须服务满五年”的,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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