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22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部署吉林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我省三支一扶体检与公示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体检与公示
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招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经培训后组织签订协议并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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