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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三支一扶录用相关问题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7-03-13

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482381967

 

一、确定入选人员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30%以上;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15%以上(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

7月15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15日—7月20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 7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批准同意。

7月底—8月上旬,自治区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方针政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基本知识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通知。

8月中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1),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8月31日前,派遣入选“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二、其它事项

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填报其中一个选项。

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

三、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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