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五种文种的适用范围每次考试必考,如下列哪个文种可以用于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哪个文种可以用于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报告可以用于下列哪些范围?考点多种多样,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