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政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指标末位成绩出现并列者,一并纳入体检范围。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审。
对符合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毕业生根据平政办发〔2013〕31号文件要求,在总成绩中加10分,加分后分数达到“三支”岗位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一并纳入体检范围。体检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占用已经确定的招募指标,所需指标由市人社局审定其加分资格后另行审批。
4.录用。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填写《平凉市2017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资格审核表》,报市人社局审核。
5.上岗备案。服务生录用后,“三支”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 12月底前安排上岗。服务生到岗后,将《2017年县选四支招募计划录用人员上岗信息备案表》一式两份,随文上报市人社局人才中心、事业单位管理科备案。
(二)“支企”岗位
支企岗位人员,采取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企业双向选择的方式,组织毕业生与企业洽谈对接,确定服务人选。支企项目选拔等事宜,另行公告。
五、经费保障
县选“四支招募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在服务期间,由县财政为服务毕业生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其中,“三支”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支企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三支”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需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支企服务毕业生,除享受以上生活补贴外,企业还应向毕业生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