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具体安排为:
1、公务员职位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2、幼教职位
上午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D类)
(二)考区设置
此次笔试共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期间,自治区考录办派出巡考组分赴各考区检查指导工作。
(三)划定录取分数线
1、公务员职位,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幼教职位,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D类)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考录职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从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考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期公布。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对空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