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采取举办人才招聘会的方式进行。有扶持计划的非公经济组织携带《非公经济组织用工需求表》展牌参加招聘会。招聘会上毕业生与非公经济组织“双向对接”,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报名登记。招聘会后,企业须组织报名的毕业生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招聘贫困家庭毕业生,面试结果于9月22日上报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扶持到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确定后,毕业生与非公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就业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择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没有扶持计划的企业也可参加招聘会但不享受扶持政策,须于招聘会前一日上报《企业用工需求表》,并将需求表制作成展牌于招聘之日下午2:30到达招聘会场参加招聘活动。
六、人员管理要求
(一)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非公经济组织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毕业生的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所在非公经济组织和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考核结果和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一次性旷工满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15天的人员,取消其扶持资格。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向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扶持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非公经济组织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报告,其扶持资格自行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