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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青河县"三支一扶"招募10人公告

青河县人民政府 2017-07-04

2、笔试具体时间:7月18日。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统一使用汉语题目、答题。

3、笔试加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4、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四)拟招募人选的确定、体检、公示及培训上岗

1、拟招募人选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服务单位由青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不予招募。

2、体检由青河县“三支一扶”办组织入选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拟招募人选名单由青河县“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将上报地区“三支一扶”办审核。

4、岗前培训工作由地区“三支一扶”办集中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 5 天。

5、培训结束后,由青河县“三支一扶”办统一派遣招募人员到服务单位,并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新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服务单位落实好大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相关事宜。

六、待遇及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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