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内户籍,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所列)(见附件1)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若应届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及相关学籍证明材料)。
五、招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志愿服务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工作。
(四)有志愿服务经历或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六、服务期限
年度志愿服务期为1年,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意向的,可经县(市)项目办报州项目办申请办理延期,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